【导读】作为战争性质的红警战队,正规化是红警战队成熟的根本标准。人才+制度,是红警战队始终保持先进性、始终保持战斗力、始终保持长盛不衰的基本经验。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,我提出以下制度供各红警战队参考。
一、总队长选举制
要禅让还是要选举?选举制的优势在于体现民主和主人翁精神,拥有最广泛的参与度,获得大多数的认可。禅让制的优势在于更有利于选贤与能,但容易造成“家天下”。所以,要结合选举制与禅让制的优势,总队长候选人由上任总队长提名,可提名一到两人,然后投票选举产生。选举权的范围,要结合虚拟网络战队的实际,不可能人人参与,所以应限定在任一定职务的队员以上,赞成票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。
二、总队长任期制
每届任期一年,连任不得超过两届。一个战队的总队长任期不能太长,否则会导致整个战队僵化,失去活力。
三、集体领导制
应设立9或11名战队总部常任委员,实行以总队长为核心的集体领导制度。战队常委包括排名如下:总队长、总政委、副总队长、宣传部长、组织部长(即招兵部长)、战斗部长、各分队长等。通过设立常委,在总队长、总政委和副总队长三人中实行每周或每月带班制,保持战队总部的正常运转,加强战队总部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。
四、三权分立制
行政管理权和人事任免权由总队长行使,财权由总政委行使,群号管理权由副总队长行使,保障权力相互监督、相互制约。
“四项制度”言简意赅,故没有长篇阔论,再说,字多了也少有人看。
后记:“四项制度”本想秘而不发,作为幻影战队绝世宝典珍藏版的。但“大道之行、天下为公”,为红色警戒的繁荣昌盛计,特献之。